我市6县(市、区) 入选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09-16 11:11:49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丁艳冰) 9月1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将各地报送的试点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我市的辉县市、原阳县、封丘县、获嘉县、新乡县和高新区入选开发试点。

国家能源局公布显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报送试点县(市、区)676个,河南入选66个,新乡入选6个。国家能源局未来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

据了解,自我国提出“双碳”战略目标后,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消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

2023年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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