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2021-06-18 16:26:48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丁艳冰) 随着中考的临近,中招工作即将全面展开。6月1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我市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据了解,市教育局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原则上坚持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各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

我市将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另外,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中招加分项目,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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