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申长明) 家住辉县市沙窑乡的王某是当地一工厂的运输工,按计划6月7日下午3时许,他应该把客户订购的20多套磨具送到山东省日照市,因为醉驾,他不仅没有完成运输任务,还将面临着刑事处罚。
6月6日是王某女儿的生日,为给女儿庆祝生日,王某当日中午在家准备了丰盛的午餐,开心之余喝了半斤白酒。当晚,酒劲儿未过的王某又接到妹夫的电话要给他女儿过生日,王某又喝了半斤多白酒才回家休息。
6月7日上午8时许,王某驾车拉着20多套磨具从辉县出发,前往山东日照送货。当走到菏宝高速新乡西上站口时,发现交警查酒驾,王某心想酒劲儿应该过去了,便驾车向交警设卡的方向驶去。当王某驾驶车辆来到盘查卡点时,交警郭利军遂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让民警大吃一惊,王某呼气结果竟达到16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遂按照程序对其进行抽血检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王某涉嫌醉酒驾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对王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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