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延长至9月30日

2021-04-08 10:23:09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李蕊) 4月6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获悉,我市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延长至9月30日。

  据了解,我市已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在经过近半年的认证工作后,大部分待遇领取人员通过“河南社保”手机APP、“豫事办”手机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认证成功,但也有部分人员由于种种原因认证没有成功,为确保未认证成功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我市决定将本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截止时间由2021年6月30日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此外,无法通过手机APP认证方式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市社保部门将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满足市民需求。对于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通过手机APP等方式进行认证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由本人或亲属向当地社保中心提出预约申请,当地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将进行上门服务,采取拍照保留图片或视频等佐证材料的方式进行认证。

  对于居住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可由当地工会联合会或民政署出具审核证明;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可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审核证明。对于在境外居住的、无法运用手机APP进行认证的人员,可提供加盖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印章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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