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退装修定金遭商家拒绝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双方和解

2021-03-02 12:58:23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崔敬)随着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市关于房屋装修的纠纷也在逐年增加。在正式交易之前,装修公司一般会要求业主先交纳一部分定金。而万一交易不成,这部分定金该如何处理,便成了纠纷产生的源头。

2020年4月,市民张女士就遇到了装修定金纠纷。她通过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办反映,其在红旗区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东南角的宅速美装饰交了1万元的定金来装修房屋。但因个人原因无法装修(尚未产生任何费用)。

于是,张女士便前去店内协调退款,但工作人员拒不退款。无奈之下,她希望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随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入该纠纷中。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张女士和装修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最终,装修公司退还定金94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业内人士介绍,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还要看业主和商家签订的是预约合同,还是正式合同。一般业主和家装公司最初签订的是预约合同,这个定金应该可以返还。但在订约过程中,业主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商家遭受损失,应对商家进行一定赔偿。

值得提醒的是,业主在装修交易之前交纳款项时,要分清所交的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双方就缴纳“定金”或“订金”产生纠纷,可以到消协申请调解,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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