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有火药成分的产品一律按烟花爆竹予以查处

2021-02-08 12:26:56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王新林)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继续全域范围内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可近日,一种打着“安全环保”旗号,但实际上含有火药成分的鞭炮却出现在我市市场上。2月5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环境攻坚办)了解到,凡是具备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相关成分或材料的产品,一律按照烟花爆竹进行查处。

据了解,市生态环境局红旗分局在市场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情况进行巡查时,工作人员发现一种礼盒包装的塑料鞭炮正在出售。经询问,商家称这种鞭炮是“安全环保鞭炮”,类似电子炮。

针对这一新型鞭炮,市环境攻坚办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分析,发现这种鞭炮外壳是塑料材质,但内部仍是火药,与传统鞭炮一样通过火药引线引燃,在燃放时依然会出现爆炸和刺鼻气味,不仅会造成大气污染,与传统鞭炮相比,还存在塑料垃圾污染的情况。“塑料外壳一旦在点燃时脱离绑线束缚,飞溅到人身上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工作人员称。

针对这种所谓的“安全环保鞭炮”,2月4日,市环境攻坚办召开紧急会议,最终经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认定,凡是具备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相关材料的产品,一律按照烟花爆竹进行查处。

在此提醒公众,违法违规销售、燃放此类产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