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大货车途经国道、省道卫辉段要靠右侧行驶 不按规定行驶 将被处罚

2021-02-04 20:08:08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张延)2月1日,卫辉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凡途经国道、省道卫辉段的货车必须靠右行驶,否则抓拍取证处罚。

为规范载货汽车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卫辉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通行的载货汽车必须靠右侧车道行驶。

通告要求,载货汽车在同方向划有2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路段行驶时,禁止在左侧车道行驶,应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道路畅通状态下可以依法借用紧邻的左侧车道超车,超车后必须驶回原车道;禁止连续超越2辆(含)以上机动车;在通过桥梁、弯道、村镇等特殊路段时不得超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超车、不得穿插。

因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右侧车道中断,导致载货汽车无法在本通告规定的车道行驶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借用紧邻的左侧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应当驶回右侧车道行驶。

因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道路全部车道拥堵、中断时,载货汽车应当在右侧车道内依次行驶或停车等候,不得借用中间或左侧车道行驶,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禁止占用左侧车道、非机动车道和路肩停车。

实施载货汽车靠右侧车道行驶的国道、省道管控路段包括:G107国道卫辉段、S101省道卫辉段、S225省道卫辉段、S307省道卫辉段(原S306卫柿线)、S227省道卫辉段(原S226翟阳线)。

通告同时要求,各类车辆禁止在机动车道违规停车。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目前,在管控路段设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经安装完毕,从2月4日开始,对货车及其他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处罚。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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