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王新林)1月28日,我市首批37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区域、站)挂牌。平原商场、百货大楼、胖东来生活广场和延津县的千百惠商超、凤泉区的新玛特商超等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挂牌,不仅让百姓消费更放心,也将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整体消费环境提升,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放心消费创建是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推出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拉动消费助推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为推动消费潜力充分释放,营造文明、和谐、绿色、安全消费环境,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我市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
企业(单位)是否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是否建立并认真执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是否及时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服务)质量纠纷……活动中,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创建单位进行初步筛查后,又专门邀请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人员等与小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陆续走进初步拟定的企业(单位)、区域、站点进行暗访验收。
经过严格把关,综合审慎考虑,验收小组最终确立37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示范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涉及商业街区、景区、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参加此次活动就是要守
护好让大家放心消费的环境,来提升我们新乡本地企业的诚信。”授牌现场,获得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称号的一家企业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开展既是优化我市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容。同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也可在行业内起到引领、自律、带头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