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要认准“豫冷链”身份证

2021-01-12 10:54:14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崔敬)1月10日,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了解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情况,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对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
 
近期,全国多地报道进口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中核酸检测呈阳性,为降低新冠肺炎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确保消费安全,从1月6日起,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此次调研重点包括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落实“专人、专区、闭环管理”,“豫冷链”注册情况、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执行情况等。
 
针对部分企业使用2020年年末上线的“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豫冷链”)不够熟练,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通过“豫冷链”追溯码实行实名制不太熟知等情况,监管人员对程序应用、产品赋码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培训指导,对消费者进行了实名登记的政策宣讲及扫码指导。
 
在下步监管中,我市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切实保障进口冷链食品全闭环经营,全链条监管。
 
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采购冷链食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者市场;应选购产品包装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贴有“豫冷链”追溯码的商品,购买时应使用支付宝扫码核对二维码信息与产品包装信息是否一致。
 
特殊时期,市民尽量避免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商品,切勿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标签及追溯码产品。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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