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 | 完善互联网监管 个人信息不是商品

2021-04-01 10:21:18 来源: 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今年,个人信息保护议题再次进入全国两会,成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话题。在“3·15”晚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人脸数据滥用、个人简历泄露、老年人手机里的安全陷阱、搜索之病等问题被曝光,互联网行业成为“3·15”晚会上半场的重点曝光对象,信息安全和隐私泄露成为重灾区。

  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互联网市场不断发展,各类信息采集技术日益完善,在大数据支持下为消费者提供了精准、高效、便捷的消费模式。但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搜索记录、消费记录、浏览记录等个人隐私也面临泄露风险,倒卖用户数据已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黑色产业链,网络电信诈骗、推销电话、垃圾短信等问题正危及着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因此,我们急需完善互联网监管,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完善互联网监管需要加强立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权,任何人不得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更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对信息泄露者应当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随着刑法保护的积极推进,政府监管必然要加强联动能力,在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内协调发挥司法和行政的作用。在主动审查和群众举报后被动调查的基础上,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认定能力,以事实为依据,必要时针对犯罪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做到违法必究和严格执法。

  完善互联网监管需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任何平台在收集他人个人信息时,都应当坚持合法性和合目的性原则,保证收集的主体和手段必须合法,信息人本人的知情同意是对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使用的基础。收集时应当明确个人信息收集的权限和范围,遵循尽可能少收集的原则,并履行妥善保管责任,对个人信息收集后的泄露承担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个人信息更不是商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从监管部门到行业自律,各方面、多层次地得到改善,加快构建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让个人信息安全、让社会公众满意。(龙泉驿区财政局 李丹丹)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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