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有一个女孩儿在向阳新村小区内欲跳楼轻生,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平路特勤站的消防员及时赶到,经过耐心开导,女孩儿的心态才平静下来,最终放弃轻生。(《平原晚报》11月12日A05版报道)
先问诸位家长一个问题,假如你的孩子是13岁的女孩儿,如果独自离家到外地,如果过早地涉及“男女感情”,如果欲跳楼轻生,你有怎样的想法?
可以肯定地说,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家长,别说自己的女儿同时遇到上述3个问题,就是碰到其中任何一个问题,估计家长早就气疯了。
然而,有一个13岁的女孩儿,却集上述3个问题于一身,令人感慨。
笔者当时编这条新闻时的心情是非常沉重的,不忍卒读,心中有不少的疑惑与沉重的忧虑。
这条新闻的主题是消防员救助女孩儿,没有交代女孩欲跳楼的详情,我们在此不妨大胆作一猜测:女孩儿通过网聊与一男孩儿产生感情,想与男孩儿见面,因发生感情纠纷一时想不开,于是就欲跳楼轻生。
我们顺着这个猜测主线评说这件事,13岁,估计是初中生,本应天真无邪,正是学习的好时期,然而这个女孩儿竟然因为感情问题欲轻生,这其中暴露出来两个问题,一是早恋问题,二是轻生问题。
说句实在话,男女之间的“特殊感情”是成年人的事,未成年人不应该过早涉及。然而,这个女孩儿竟然出现了严重的感情问题,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家长,都不可能让自己年幼的女儿谈恋爱,也不可能让其独自到外地。
我们再说女孩的轻生问题,一个小小的女孩儿,竟然因为一时想不开欲跳楼,不但抗压能力太差,而且是不珍惜生命的表现。
以此说明,女孩儿的家长不仅没有教育好女孩儿,也没有看管好女孩儿,步步失守,从而在一个女孩儿身上发生了因为感情问题而欲跳楼的闹剧。
其实,只要我们稍微观察一下就可以发现,这个女孩儿身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其他一些“问题孩子”身上或多或少都会不同程度地有所体现。
有些“问题孩子”过早抽烟、喝酒;有些“问题孩子”纹身“毁容”;有些“问题孩子”打架斗殴;有些“问题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甚至有些孩子过早地结束了自己或他人的生命。
可以说,“问题孩子”不但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而且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后果严重,令人痛心,值得引起诸位家长的关注。
作为家长,监护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一种义务,也是一分责任。在此,笔者呼吁家长,不仅应当为孩子提供物质保障,更应当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要切实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认真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否则,等自己的孩子出现了问题再去补救,已经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