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市区养犬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倡导市民、规范养犬,新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新乡市市区文明养犬的通告。(《平原晚报》10月28日A04版报道)
文明养犬,是一个人人关心的焦点问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表面看似是微不足道的私事、小事,实际上事关公共环境和公共安全,我市适时发布养犬通告,明确了禁养犬只、禁犬区域、处罚措和责任部门,这就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让不文明养犬无处遁形。
不文明养犬给群众带来的困扰,由来已久:在人行道上走路时,有些犬把粪便排泄到道路上,人看到或踩到都会感到比较恶心;有些犬的叫声大且刺耳,让人不堪其扰;有些犬因为没有拴犬绳,轻则吓人,重则咬人;有时候因为犬而引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甚至激烈冲突……凡此种种,都影响了社会文明与和谐,必须进行规范管理,全面整治。
管理犬的关键在于管理人。确实如此,在文明养犬这个问题上,如果有些人仍然不能做到自律和自觉,就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以刚性的措施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仔细阅读我市发布的这个通告就会发现,不但规定了禁养区域,禁止携带犬的场所,对养犬人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还明确了责任部门,这样的规定于法有据,合情合理,措施有力,标本兼治。
有鉴于此,我们着重说三点:
一是希望养犬人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切实按照要求做到文明养犬,千万不要违反规定,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二是希望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格管理,该出手时就出手,该处罚就处罚,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三是希望大家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作为,共同参与,看到有违反规定的养犬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反映或举报,以达到共管共治的目的。
总而言之,在文明养犬这个重要问题上,如果能做到“全民总动员”,不但可以让文明养犬深入人心,而且还会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在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同时,促进城市文明,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