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按照省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我市交管部门经过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异地用警集中查缉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当天共有41人因酒驾被查,其中12人涉嫌醉驾。(《平原晚报》9月14日A03版报道)
众所周知,2011年5月,国家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依法予以刑事处罚。我们可以理解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后果非常严重。
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10年。10年来,公安部门严厉查处酒驾,交管部门依法处理,很多酒驾、醉驾司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对其他司机起到了以案说法的警示作用。
然而,10年了,酒驾、醉驾行为仍然没有完全遏制住,有些司机依然以身试法,屡禁不止。
这不,9月11日,在我市集中开展异地用警查处酒驾行动中,全市共查处酒驾29起,醉驾12起,合计起来就是41人,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另外,估计还有没被查出来的“漏网之鱼”,如果细算起来数据会更大,着实让人心惊。
后怕的是,如果这41名酒驾、醉驾司机没有被查处,突然出现意外情况处置不当,很有可能酿成不可估量的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值得追问的是,在严厉查处酒驾的当下,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司机以身试法呢?为什么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呢?
客观而言,司机作为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成年人,不但知道不能酒驾、醉驾这样的法律常识,而且知道此种行为造成的后果。
并不是所有酒驾、醉驾都会百分之百地酿成交通事故,基于这样的认识,再加上“喝酒壮胆”,一些司机就会铤而走险,酒驾、醉驾上路。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公安机关开展查处酒驾行动,虽然很严厉,但是并不能做到24小时不间断、所有路段全覆盖,肯定会有一定的漏洞。抱有这种想法的司机,就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不会因为“点儿背”被查处。
毫无疑问,正是因为个别司机法治观念淡薄,抱有侥幸心理,才会以身试法去酒驾、醉驾,被查处受到处罚实属咎由自取。我市这41名司机被查处的深刻教训,对于其他司机来说就是最好的“醒酒剂”,值得其他司机吸取深刻教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此,我们再次奉劝诸位司机,请你们一定要深刻吸取这41名司机的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律观念,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确保公共交通安全的同时,也可避免自己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