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快救救我,我的车在水中熄火了,现在被困在车里出不来。”8月23日,辉县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赵固乡黄马线上,一辆半挂车开进水里,两人被困车上,驾驶室内已进水,急需救助。(《平原晚报》8月25日A04版报道)
看待任何问题,都有必要一分为二,理性分析,找出原因所在,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改进,以达到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的目的。
就半挂车被困深水一事来说,这个问题不但给司机带来了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而且增加了消防人员的救援负担,浪费了公共救援资源。
我们之所以说是“不必要的影响和负担”,是因为,如果相关部门提前做好了预防工作,这个问题有可能是可以避免的。
先说司机,半挂车之所以被困在深水中,既有路面积水太深的客观因素,也有司机冒险所为的主观原因。
司机作为成年人,看到路面上有积水,一定要先深入了解水情,在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方能开车通行。
一目了然的是,路面上的积水就在那明摆着,司机也看到了,但是他却“估计自己的车开过去应该没事”,司机此举就是盲目判断的“想当然”。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等到发现不对劲儿赶紧倒车往回走时,半挂车却熄火被困在深水里,这就是司机冒险的代价。
再换个角度看待这件事,难道全是司机的错?相关部门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我们承认,上个月的那场雨下得确实很大,路面存有积水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也承认,抽干路面积水的工作量确实很大,肯定有一个过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能理解的是,正如新闻报道中所言的那样,“经当地村民介绍,该地区属于塌陷区,前期“7·20”特大暴雨导致这边水位还没有完全下降,水深大约2米,早已淹没公路,被困车辆就位于马路的尽头。”
值得思考的是,从7月20日到8月23日,过去了一个多月,现在的工程机械现代化程度这么高,那条路上为什么还存在积水挡道问题呢?并且相关部门也没有设置警示牌,这又是为什么呢?
我们知道,对待有积水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路面,司机必须小心谨慎,在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方可通行。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尽到管理责任,尽快排除积水,消除安全隐患,以确保公共交通安全,这才是最重要的。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