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令”被处理,其他人当警醒

2021-08-25 11:28:59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姬国庆

8月19日,记者从获嘉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当地3家餐饮单位因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通告要求,被依法查封。(《平原晚报》8月20日A03版报道)

时下,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按照科学有序有效疫情防控的需要,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发布“疫情防控令”,这是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必要举措,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令”是每个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底线,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然而,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无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公然挑战疫情防控底线,违反“疫情防控令”,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获嘉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这是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餐饮单位理应严格执行。

难以理解的是,获嘉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时发现,烂摊摊火锅店、川麻婆串串香饭店、姑奶奶饭店3家餐饮单位未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执行。

值得思考的是,其他餐饮单位能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这3家餐饮单位为什么“顶风作案”?

我们认为原因有二。其一,抱有侥幸心理;其二,为了开门赚钱。抱着侥幸心理违规经营,被查封就是咎由自取。

事实上,在近日的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令”的事情并非孤例:

事例一,8月17日,记者了解到,延津县发布了暂停开放全县蟋蟀交易市场的通告,但仍有人私下交易蟋蟀,最终被延津县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5日。(《平原晚报》8月18日A03版报道)

事例二,8月8日下午,一名维修工人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驾车强行冲进小区,将一名防疫工作人员剐伤,牧野警方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平原晚报》8月12日A03版报道)

这些单位和个人违反“疫情防控令”,不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不但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了风险,而且危害了公共卫生安全,必须进行相应的处理。

太多的类似事例告诉我们,不计后果违反“疫情防控令”,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其他单位和个人应从中吸取教训,时刻警醒。

当然,处罚不是目的,全面搞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才是真正目的。

疫情防控工作绝对不能有漏洞,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从大局出发,从保障自己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角度出发,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令”成为大家的思想共识和行为准则,全面支持和配合早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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