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入伏以来,全市气温不断攀升。潮热,成了大家共同的感受。为了躲避高温,人们出门打伞、穿戴各种防晒装备、进门就开空调、喝冷饮。然而,在烈日下,有一群人,在骄阳似火的工地上、在太阳炙烤的马路边、在热浪翻滚的田野里……(《平原晚报》7月16日A05版报道)
对待在高温下坚守岗位的劳动者,只有致敬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必要提醒高温下的劳动者注意身体健康,不能为了工作就忽视了身体健康。
我们看到,这条新闻配发的5张图片,4张图片的劳动者都是在室外工作的。在室内工作那张图片的说明是“流水线上的工人,毛巾上的汗水,一天能拧出一两斤”,室内工作工人还“一天能拧出一两斤汗水”,室外工作的劳动者所流汗水之多可想而知。
劳动者也是肉体凡胎的普通人,耐热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温度超过了劳动者的耐热极限,轻则头昏、虚脱,重则中暑,甚至还有可能失去生命。据了解,在超过37摄氏度的气温下,劳动者长时间在户外活动就有可能发生中暑。
举个高温致使人中暑的例子。7月10日下午3时许,在洛阳市新都汇购物中心三楼,一个女子中暑昏迷。幸运的是,新乡医学院第一临床院系学生梁宇豪听到呼救后,及时进行救治,让女子转危为安。(《平原晚报》7月14日A04版报道)
看看,这还是在商场内,女子就中暑昏迷,此足以说明高温的“威力”。
高温天气是自然现象,我们无法改变,但是劳动者的健康,完全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进行保护。
不懂得健康的劳动者,就不能更好地工作。对于劳动者来说,坚守工作岗位固然重要,但是当高温影响到健康甚至安全时,保障健康更重要。劳动者应当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在高温下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按要求让劳动者在高温下工作,劳动者有必要进行自我评估,发现有风险,就要把自己的想法向用人单位提出来。毕竟,身体是自己的,必须珍惜自己的身体。
高温天气,也“烤验”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健康的尊重程度。面对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重视劳动者的健康。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特点和具体条件,通过完善保护机制、改善工作环境、调整工作时间等方式,尽量避免劳动者在高温下工作,让工作安排更人性化一些。比如,用人单位可以优化工作时间,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尽量把工作时间调整到早晨或傍晚,以减少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的危害。
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责任重大,不能有丝毫的漠视和懈怠。我们应当对烈日下坚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致敬,劳动者也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用人单位更要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否则,如果劳动者没有了健康,就失去了劳动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所在。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