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诸位家长对孩子尽到监护责任

2021-03-17 09:03:33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姬国庆

奶奶领5岁孙子逛街,孙子不慎走失,路人发现迷路男童,交给交警。交警接力成功帮男童找到奶奶和家人。这有惊无险的一幕,3月2日发生在卫辉市市区。(《平原晚报》3月4日A05版报道)

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家长必须切实尽到监护责任,以确保孩子更安全。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就卫辉市的男童走失一事来说,虽然男童最终有惊无险,但是事后想想还是非常后怕的。

  男童只有5岁,独自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多。如果遇到坏人,男童的命运可能因此发生改变;如果酿成交通事故,就会给孩子带来难以估量的伤害。

  幸运的是,男童走失后,先是遇到了好心市民,将他交给了交警。紧接着,交警一边安抚男童的情绪,一边费尽周折将他送到了奶奶身边,化险为夷。

但是,我们在庆幸男童遇到好心人和交警帮助的同时,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当男童走失时,他的家长在哪里?家长为什么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虽然新闻报道中没有说明男童走失的具体原因,但是我们认为,表面看,男童走失是自己的原因,事实上,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男童走失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造成的。

  其实,生活中,因为家长没有看管好孩子,有的造成孩子走失,有的造成孩子发生安全事故,甚至有的孩子因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事例较多,触目惊心,暴露出家长对孩子监护责任的缺失。

  家长应当认识到,孩子是个特殊群体,因为年龄小、经验少、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弱,家长的任何一个疏忽大意,都有可能致使孩子发生意外。

  确实如此,因为一些家长安全意识淡薄,看管孩子时粗心大意,甚至存在侥幸心理,从而致使一些孩子发生了意外,这已经成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是家长的义务,是法定的责任。作为家长,不但要确保孩子衣食无忧,而且必须尽到监护责任,切实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为孩子撑起“保护伞”、织密“安全网”。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诸位家长吸取这个男童走失的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将孩子有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以确保孩子更安全,值得每一位家长谨记。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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