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于2021年7月19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表示,这是我国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的首个专门行政法规,对于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和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据介绍,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频发的国家,大约58%以上的国土、55%的人口处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因此,建设工程抗震工作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曲琦介绍,近些年来,住建部针对农村民居,大力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程。此次《条例》明确了对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等相关提升要求。
《条例》明确,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根据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对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加固;在抗震加固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公示抗震加固的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
张小宏表示,近年来城市里通过棚改、危房改造,解决了一批存量建筑;农村的危房改造、抗震改造也在逐步推进。“我们正在推进全国城乡房屋建筑调查,这些信息建立起来以后,再根据《条例》确定的一些强制鉴定、加固的制度措施,后续工作应该会有更好的进展。”
据悉,针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性能较弱问题,近年来,住建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支持设防烈度7度以上的地区农户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努力提升农房的抗震安全水平。
曲琦表示,为了系统解决农村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住建部认真总结梳理了近年来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在《条例》中进行制度化提升,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二是对经鉴定抗震能力不足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加固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三是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的时候,应当保证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四是政府要编制发放适用于农村的抗震技术图集,并做好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工作。
“今年在云南和青海的地震中,没有发生因为农房倒塌而致死的情况,一方面证明了我们这几年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的成效,同时一些经验也吸收到了《条例》当中。我想,通过后续我们持续不断的努力,农房抗震的能力水平应该也会发生更大的变化。” 张小宏说。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序开展地震高烈度设防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