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疫情防控有力有序
疫情发生后,全市住建系统主动担当、勇于作为,担纲建设项目推进与城市基本运行保障组和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专班工作,全力以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经济恢复打下坚实基础。
——组成500多名党员的先锋队,深入工地、小区,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在建工地36万人实现“零感染”,物业、燃气从业人员实现疫情“零报告”,177家集中隔离场所实现结构安全“零事故”。投身第三医院应急院区项目一线,打造深圳版“火神山”。
——千方百计为企业筹措防疫物资和生产资料,争分夺秒复工复产,全力做好公共服务保障和水电油气等城市生命线维护,全市2286个建设工程项目,4月初就实现了全面开工复工。
——全力推进4条惠企措施,向物业企业发放疫情防控服务补助3.7亿元,减免公共住房租金10万户、共2.4亿元;少缴、缓缴住房公积金6.9亿元,惠及企业7422家,帮助企业共度时艰。
(二)经济支撑更加有力
全面落实“稳增长”6条措施,建筑业总产值达4777亿元,增速达9.5%;建设工程招标项目5489个、总金额3281亿元,分别增长3.7%和10.2%。
(三)民生保障更有温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住房保障托底作用和房地产市场作用,努力缓解住房难题,让市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建房行动,公共住房建设供应创历史新高。全年建设筹集8.85万套、供应4.17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5456套,均超额完成目标。引入平安集团参与公共住房建设。修改完善住房三个政府规章草案,制订19项配套细则,构建“1+3+N”政策体系。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于2020年7月15日及时果断出台“新深八条”,综合运用行政、金融、税收等手段,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研究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宣传等行为。
——持续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制定“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两个政策文件,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完善长租房政策,着力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业主共有资金监管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建立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制度。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基层党组织把关业委会人选、监督业委会日常运作。出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破解维修金“使用难”,维修资金归集总额达243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十周年,累计归集资金4713亿元,发放贷款1926亿元,惠及1500余万职工。
(四)安全生产更上水平
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情况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建筑业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下降21.6%和9%,两项指标达近三年最低值。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控。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对危大工程实施分级分类台账化管理。建立企业巡查纠察制度,行政处罚等执法数量保持全省第一。建立工程智能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实施监管。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初步实现“围挡之外无工地,围挡之内标准化”。高标准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委托检测任务,全年检测材料样品12万组,出具试验报告8.5万份。
——强化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出台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构建房屋安全管理“1+3+N”政策法规体系。建立C、D级危险房屋台账,实施“一楼一策”。针对暗涵暗渠或深基坑等地下施工,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改造模式。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引,启动240个单元加梯。
——全面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颁布实施《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国内首创发布实施《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处置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已投入运营综合利用企业24家,水运中转设施9处,以及光明白花、龙岗六联2处受纳场。与惠州潼湖合作开展土方跨区域平衡处置试点。大力推动综合利用,全年处理量1917万吨,同比增长29%。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推进特区建工培训学院等10家训练基地建设。开展“送教进工地”系列活动441场,免费为4.4万余名一线工人提供培训。印发“十四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职业训练行动方案,探索建立产业工人管培模式。
(五)重大项目更添能级
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提质提速,城市发展能级和功能品质持续提升,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足,居住社区环境不断改善,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高标准推进深超总片区建设。以最高标准、最优品质倾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巅峰之作”,深超总片区建设跑出“加速度”,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7.8亿元,超额完成目标。片区累计13个单体建筑方案通过市政府审议,中央绿轴破土动工,首个超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封顶。
——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控”落实到位前提下,长圳项目按照示范标杆项目的高标准、高要求,科学有序推进建设。全年投资近30亿元,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26%,项目现场施工已全面进入塔楼主体结构、室内精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同步穿插作业阶段。
——强化燃气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网121.8公里,新增管道天然气用户32.7万户,分别完成年度计划122%和164%,管网覆盖率达85%。燃气储备达7天。完成307个城中村管道气入户,同比增长78%,顺利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建成综合管廊40公里,累计建成80公里。
(六)科技创新动力更强
坚持标准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深圳建造”品牌更具影响力。
——绿色建筑发展实现新跨越。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60个、建筑面积1699万平方米,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1%,累计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359个、建筑面积1.28亿平方米,绿色建筑规模居全国前列。累计完成既有建筑改造414万平方米。新增4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增装配式建筑项目128个、建筑面积1812万平方米,过去五年装配式建筑占比从5%增长到38%,提前五年完成国家指标,实现从点到面的跨越。
——建设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158项科技计划项目。3项成果荣获市科技进步奖(其中2项为一等奖、1项为二等奖),23项成果荣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充分发挥市建科委高端智库作用,为近30个重大工程、160余项政策标准提供决策咨询。发布建设标准规范18部,累计发布144部,打造工程建设领域“深圳标准”。《深圳市园林和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20年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大力推进“智慧住建”建设。“智慧住建”项目建议书获市发改委批复,着力打造“一个平台”“两项工程”“三大应用”。系统推进我局数据中心建设,统筹全局数据汇聚、整合、展示、服务、监控、应用。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七)改革攻坚步伐更快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蹄疾步稳推动住建领域关键领域和环节改革,多项创新试点取得重大进展。
——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全力推进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制定《深圳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出“深圳90”改革升级版,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审批时限,分别由97个和45个工作日缩短至41个和30个工作日。在全国率先取消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率先探索建筑工程人工智能审图机制。出台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若干措施,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参与国有工程投标。探索“区块链+”招投标应用,打造全国首个“区块链+招标投标”平台,BIM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国家发改委推广。构建多层级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得到国务院调研组充分肯定。
——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进15项放管服和59项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获得用气等三个营商环境指标考评取得优异成绩。承接16项省委托审批服务事项,全局审批服务事项达151项。主动高效做好消防审批和验收服务,全年办理消防设计审查802宗、竣工消防验收及备案357宗,助力36个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消防验收。顺利完成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等7个港口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圆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重点立法9部,推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3项,发布规范性文件17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处罚案件252宗,处罚金额约2236万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普法宣传举措获全省推广。
(八)党建引领更聚能量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双融互促,提升党建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制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等14项工作制度方案,从“铸魂”“强基”“凝心”“聚力”“提质”“清风”等“六大工程”着力,推动模范机关创建迈上新台阶,省住建厅、市直机关工委邀请我局作经验交流。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平台顺利移交深圳交易集团,承接城建档案管理职责,人员业务有序交接。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与市纪委派驻四组定期会商、日常监督协作等机制。聚焦房地产、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等8个廉政风险防范重点领域和34个廉政风险点,推出六大方面50项举措。优化政务服务,在进驻市民中心各单位中,我局连续四个季度考评优秀,局首席团队和保障署团队成员考评均为优秀。做好预决算工作,在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评估10家市属预算单位中排名第一。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分别获得并列第一、并列第二的好成绩。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八次全会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双区驱动”战略和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力做好住房和建设各项工作,为奋力开启“十四五”发展新征程奠定良好基础,为先行示范区建设作出住建贡献、体现住建担当,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全方位做好住建各项工作。一是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二是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领域疫情防控。三是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深,加强个人防护。
(二)着力稳控住房价格。一方面管理好一手房价格,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税收、金融等手段,加强市场乱象整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另外一方面管理好二手房价格,我市已建立全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接下来要继续抓好落实。要更加重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严厉打击资金违规炒作房价行为。
(三)加大住房供应。一是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的部署,实施大规模住房建设计划,全年新开工1500万平方米住房。二是加快完善“1+3+N”住房政策体系,推动尽快出台三个政府规章。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加快《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细则修订制定。三是推进“全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继续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工作,逐步加大面向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的住房供应力度。四是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继续推进公积金特区立法。五是继续出台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公开和评价工作,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基层治理。
(四)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一是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出台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通知,力争年内将《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监管条例》(草案)提交市政府审议。二是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规范城中村房屋租赁规模化改造,提升居住品质。三是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市场秩序整治。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四是继续抓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五是提升住房租赁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租赁住房数据库信息,优化升级租赁平台。
(五)加大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一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建设相关标准编制,研究谋划第二批综合授权改革清单事项。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资质管理方式,加强建筑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完善基于招标人负责制的“评定分离”机制。四是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提高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服务质量。五是将城建档案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馆率和归档质量。六是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改革,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1+3”政策。
(六)努力打造“深圳建造”品牌。一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出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加快人工智能审图研发和推广应用。二是实施绿色建造行动,发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和“十四五”创建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建筑领域碳排放碳中和路径研究。三是实施科技创新行动,以BIM技术应用为突破口,标准化改革为抓手,探索工程建设与新技术的融合发展。加大对建设科技的投入力度。
(七)高标准推进重点片区、重大项目建设。一是高标准推进深超总建设,加强“四个统筹”,完善总设计师“1+N”制度,持续探索超大城市复杂空间统筹开发新路径,推动3个总部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完成片区统筹开发运营国际咨询,探索前沿科技应用,创新中央绿轴开发建设运营模式,筹备首届“深超总湾区建筑艺术双年展”,推动成立深圳湾城市建筑艺术空间基金会。二是加快推进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底竣工验收。三是加快管道天然气普及工作,新建100公里市政中压燃气管道,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25万户。新开工综合管廊项目20公里,新建成综合管廊40公里。四是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管理,统筹各消纳场所建设,构建高水平建筑废弃物处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五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以信息数字化的新城建为主要应用场景,系统推进超大城市的规、建、运、管、服协调发展。
(八)守住底线严格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围绕关键环节强化隐患排查及整改闭合,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将“铁十条”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纳入修编的深圳经济特区施工安全条例。深入应用工地智慧监管平台。二是强化房屋安全管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风险管控平台上线运行。改造老旧小区20个,全面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三是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三年整治,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项体检,推进安全隐患治理与整改。
(九)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一是以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研究制定实施新一轮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深入推进党建“六大工程”,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三是大抓基层强基础,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创先争优”等评比活动,统筹推进“有品牌、有主题活动、有典型”的“三有”支部建设,形成“争先进、当先锋、促发展”的生动局面。四是优化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五是全面推进“党建进小区”“党建进工地”“党建进基层”和“党建进行业”等党建品牌。六是着力正风肃纪反腐,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点防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