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各地出台住房公积金新规 全力支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

2021-09-01 17:20:25 来源: 河南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顶端新闻·河南日报记者 高长岭

连日来,我省各地住建部门陆续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各地加快灾后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经营,帮助企业和群众渡过难关。

8月24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称,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缴存比例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自由职业缴存职工,可于2021年10月31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企业的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困难职工可申请延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洪灾影响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同时,还全面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加快在偃师等10个区(县)域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推进速度,切实解决缴存职工和房产开发企业贷款需求。受暴雨洪灾损坏的自住住房,经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困难职工可申请延期归还贷款本息。

8月30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政策,除住房公积金缴存困难的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申请缓缴外,困难职工还可申请延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受暴雨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受暴雨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已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在缓缴期间,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提取金额为22800元。家庭现住房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严重,无法正常居住,需要整修恢复的,职工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受灾房屋所在社区证明、受灾房屋照片等,经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核查确认后,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受灾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00元的标准。

平顶山、漯河等地也相继出台政策措施,要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大厅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应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充分保障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对个别受灾特别严重的开发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优先受理业务、优先发放贷款。各地还公布各种网络入口,推动网上办理、跨省通办。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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