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困难职工 生活救助活动 最多可领3000元救助金

2021-06-09 11:05:03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刘萌萌) 6月8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手中,扎实推进我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生活难题,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活动。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最多可领3000元救助金。

据了解,市总工会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活动的救助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中,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家庭,均可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向相应的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生活救助申请。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行动原则开展。

此次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活动中,按统一帮扶救助标准,所有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予以救助。需要提醒的是,此次生活救助仅限于4月份参加困难职工档案信息核查且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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