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武汉召开的汽车流通工作会议提出,强化社会共治理念,探索建立政府、协会、企业多方联动的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商务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横向协作,强化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和打击汽车销售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整治行业乱象,净化营商环境。
从2018年开始,武汉市汽车销售环节的投诉量每年都在万件以上。据该市汽车流通协会介绍,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定(订)金交易模式引发的纠纷;捆绑销售、搭售(上牌、配饰及保险);售后服务不履行承诺;紧俏车型合同外加价提车;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方面。
武汉是汽车产销大市,汽车消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四分之一。构建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对于促进居民消费,提升消费软环境意义重大。会议要求汽车销售企业,认真自查和整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汽车质量准入和服务标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媒体的监督,明示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要搞好“双向”服务,强化行业自律,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
会上,武汉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发布了《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号召会员单位及全市汽车流通企业共同践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反对弄虚作假、恶意诱导、强行搭售、加价提车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承诺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反对霸王条款,从销售服务开始,建立投诉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记者李先宏、通讯员高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