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项重点改革看村庄”之十二 农村承包地改革让土地生“金” ——新乡县朗公庙镇土门村有效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

2020-07-20 14:11:54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农村五项重点改革看村庄”之十二
农村承包地改革让土地生“金”
——新乡县朗公庙镇土门村有效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
 
 
  本报记者 郭书武
 
  走进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连心公司)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除了常见的北方农作物和水果、蔬菜外,还能看到如同红灯笼般的火龙果和挂在树上的长串香蕉。
 
  心连心公司工作人员颇有点自豪地说:“像南方的香蕉、火龙果等,一般在我们北方是没办法种植的,但是,我们公司采用特殊手段和措施,将香蕉和火龙果的生产向北方推进了好几个纬度。”
 
  其实,心连心公司农业示范园并不是单纯种植水果,主要目的是研究哪些水果怎样施肥更有效果。在这里,你不得不佩服心连心公司做事的气魄。看着满目翠绿和飘香水果,很难让人想到,这是一家以肥料生产为主的企业做的事。
 
  农业示范园规划占地5000亩,截止到目前,已经流转土地近2000亩,不仅做到了“三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有效统一,实现了“村集体、群众、企业”的多头共赢,而且达到了“增收减支、平台展示”的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流转过来的这些土地都是周边村庄的,其中,涉及到朗公庙镇土门村300多亩地。
 
  其实,当初心连心公司想租用这300多亩土地时,遇到了很多阻力,村民希望政府征收这些土地,这样一来,每亩地能有五六万元的收入,村民能一下子拿到全部补偿金。
 
  “可以说,当时,占地涉及到的村民90%以上都不想租给心连心公司。”土门村党支部书记杜学军说。
 
  村民史世领就抱有这样的想法,心连心公司要租用的土地里有他3.2亩,他要求政府集中征收的理由是:钱一下给了,十几万元能在自己手里集中办大事。
 
  那么土门村“两委”是如何想的呢?杜学军的态度有些出人意料:“土地一征了事,不符合承包地‘三权分置’
 
改革的要求。”
 
  农村五项重点改革中的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民承包权、加快搞活土地经营权。农民受眼前利益驱使,想把承包地一卖了之,拿着钱办自己的大事,但是这不符合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精神。
 
  虽然心连心农业示范园涉及到土门村只有300多亩地,但是关系到全村260多户村民,需要一家家做工作。2018年下半年,土门村“两委”干部分批挨家做思想工作。有的识大体、顾大局,村干部一说就通,有的随大流儿没主见,有的则坚持不出租。有一户刘姓村民,村支书和其他村干部去了不下20次,最终才做通他的思想工作。
 
  为了让村民彻底放心,村“两委”在租赁合同上特意提到,心连心公司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只能用于农业种植。
 
  如今,心连心农业示范园内姹紫嫣红,绿的是叶,红的是果,树上的香蕉长得正旺,散发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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