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村民“小提案”迸发大能量

2020-07-15 12:08:10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记者 苏洪峰
 
  每月的月初到月中,新乡县大召营镇大召营村的46名村民代表都会趁着群众得闲,手捧着“村民代表征求群众意见书”撵到群众家,群众提一条,村民代表认真记录一条。月末,把采集到的意见汇总成“村民代表提案”,提交村党支部。可别小瞧这一条条“小提案”,它们解决了关系群众冷暖、村集体发展的大事小情。
 
  近日在大召营村,记者听到这样的“群众点评”:“村干部依靠村民代表主动找问题,找出问题马上解决问题,干部联系群众,群众拥护干部,村里还有啥难办的事嘞?‘村民代表提案制’这个法儿接地气、管大用!”“俺村实行‘村民代表提案制’这几年,凡是‘提案’里的意见和建议,小事干部马上办,大事党支部书记带头,想法儿作难也要办,直到办好让群众满意为止。”
 
  何为“村民代表提案制”,让大召营村的群众如此津津乐道、如数家珍?
 
  “村民代表提案制”起源于新乡县开发区张青村,成熟于翟坡镇朝阳社区,经过多年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完善,创造性地把党的领导、村民当家做主和依法依规治村有机结合起来,发展成为一种深受干部群众欢迎的乡村治理模式。2015年,新乡县在全县178村(社区)全面推广“村民代表提案制”。
 
  “村民代表提案制”也被称为“1+5”工作法。“1”即开好一个“月末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会上公开当月财务收支情况、村干部汇报工作落实情况、村民代表提交“村民代表提案”、现场研究“村民代表提案”解决方案。“5”即五步工作,由“提案”的提出、协商、决策、执行、监督构成。“提案”提出,村民代表向所代表村民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到“不落一户一人”,保证“提案”的群众基础和实效性;“提案”协商,发挥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的主观能动性,重大问题充分运用“四议两公开”,形成多数人意见;“提案”决策,大多数党员和村民代表对解决方案认可后,党支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才有效;“提案”执行,村党支部做后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村“两委”干部推进问题解决,破解“最后一公里”;“提案”监督,村监委会是监督主体,“提案”执行过程和结果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评议。
 
  用群众的通俗话讲,“村民代表提案制”就是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村干部及时解决问题,让群众满意。
 
  2019年9月,翟坡镇朝阳社区的多名村民代表采集到这么一条群众意见,群众希望社区尽快想办法解决集中供暖问题。朝阳社区地处乡村,远离城市供热泵站,近期根本没有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规划,想尽快解决此事,难之又难。面对这个难题,社区党支部书记陈来胜在当月的“月末例会”上向村民代表表了态:群众提出的意见,反映了群众的迫切需求,干部就要想方设法办好。事是难办,但只要肯干,办法总比困难多!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陈来胜带领社区干部分组到省内外考察供热项目,想尽办法解决供热难题。经过多次考察与反复比较,当年11月,朝阳社区与郑州市一家新能源供热公司签订协议,筹建一座以电能为主,太阳能、电储能为辅的小型集中供热站。今年1月,投资1200多万元的朝阳社区集中供热项目建成供热了,社区没花一分钱,项目占地不到一亩,初装费低于市区一半,既节能环保又热量充足。
 
  一个很不容易解决的难题硬是在短时间内给解决了,社区群众都说,干部们真有干劲儿,这事办到群众的心坎里了。面对如潮好评,陈来胜对群众说:只要是上了“村民代表提案”的事,干部就一定得办好,也希望大家继续用好“提案”这个平台,给干部提意见,给社区发展出主意,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社区家园建设好。
 
  新乡县通过实施“村民代表提案制”,破解了多数干部在解决重大问题时“不敢民主、不想民主、不会民主”的难题,提升了农村干部主动化解问题的能力,解决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之间职责不清的问题。实施“村民代表提案制”,一个个群众关切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一件件事关集体发展的工作提上日程。
 
  2019年以来,新乡县通过“村民代表提案制”,收集村民代表重大“提案”1969条,培育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69名,转化提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8个,解决群众困难2836件,化解了农村95%以上的矛盾问题,“村民代表提案制”为基层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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