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头盔赠群众交通安全从“头”做起

2020-05-21 10:20:46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魏明哲)“戴头盔时,头盔和头部要保持平行,头盔的边缘应当在眉毛上方1厘米左右,头部下方束带处留有约两根手指的宽度……”
 
  日前,我市交警人员来到车流量较大的部分路口,对电动车驾驶人开展佩戴头盔劝导活动,将一批骑行头盔送到群众手中。在现场,交警人员结合本地交通事故案例讲述头盔对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的重要作用,提示群众如何选择合格的头盔,并演示正确戴头盔的方法。交警人员还发放了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对于群众所关心的交通法律法规当场予以解答,普及交通安全常识。
 
  市民陈先生从交警手中领到了一顶印有“文明安全出行”字样的头盔,他高兴地说:“自觉佩戴头盔,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也有利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亡,回去以后,我一定要向身边亲戚朋友多多宣传,让大家都重视起来,做到平安出行每一天。”
 
  “头盔有非常明显的保护作用。因此对于骑行者来说,一个好的头盔就是一道保命符。”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大队民警赵保国表示,驾驶员在没有戴头盔的情况下,身体各部位受伤概率最高的是头部,约占64.8%,头部受伤主要是颅底骨折和脑挫伤,而头部一旦受了伤,很可能就是致命伤。研究结果也表明,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市民骑行时是否必须要配戴头盔?据了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都是交通违章行为,都会受到处罚。其中,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应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扣2分,乘坐摩托车未答戴头盔的人应处以5元到50元的罚款。而在电动车方面,我省还暂未出台电动车骑行强制戴头盔的规定,但交警建议广大市民在驾驶电动车时最好配戴头盔,以确保骑行安全。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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