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拒绝酒驾,同疫情防控一样重要

2020-03-24 11:02:01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姬国庆
 
  3月20日,我市集中开展了查处酒驾整治行动,仅仅一个晚上,查处酒驾58起、醉驾13起,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平原晚报》3月23日A05版报道)。
 
  在疫情防控警报还没完全解除的情况下,我市警方一晚上就查处了71起酒驾,这个数据可不是个小数据。如果再算上“漏网之鱼”,酒驾司机可能会更多。
 
  应当认识到,疫情防控期间,酒驾不但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不利于疫情防控,酒驾和疫情都是影响公共安全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值得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疫情暴发以来,我市采取了严厉的疫情防控措施,饭店暂时停业,市民不能出门,“爱酒一族”肯定“憋”坏了。
 
  3月17日,我市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业的指导意见》,意味着饭店在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堂食服务了。
 
  在此情况下,很多长时间没有“下馆子”的“酒友”就会以“释放宅家压力”“补春节宴”“压惊”等各种“名堂”,借此“报复性喝酒”。
 
  另外,还有一个因素是,因为这次的疫情防控时间较长,个别司机对“酒驾”的防范意识有所松懈,甚至错误地认为交警在疫情防控期间会放松查处酒驾的力度。
 
  凡此种种原因,都让一些司机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从而酒驾上路,付出应有的代价。
 
  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说是在疫情期间,包括在平时,任何司机都不能酒驾。司机作为受过专业培训的成年人,肯定都懂这样的道理,我们在这里也不给司机进行“普酒驾教育”了,还是用疫情期间一个发人深省的酒驾案例来“以案说法”吧。
 
  3月11日21时,一位女志愿者开车行驶在武汉市武汉大道上,被突然冲出的一辆SUV撞个正着。
 
  交通事故发生后,女志愿者发现车辆严重受损。SUV司机自称是湖北省高院的干部,请求私了,私了不成就破口大骂,并威胁女志愿者。民警到现场后,经查,SUV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184.6毫克/百毫升,涉嫌醉驾。
 
  之后,湖北省高院官网发布一则通告,证实当晚交通事故中的SUV车主为湖北省高院干部许某,系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湖北省高院高度重视此事,经研究后决定对许某立即停职,并请湖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查。
 
  看吧,武汉的这名司机因为酒驾,不但给女志愿者造成了损失,而且还让自己失态,进而影响到工作和前程,社会影响极坏,确实发人深省。
 
  经历了这次疫情,大家都认识到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实际上,酒驾同疫情一样危害公共安全,这两个方面哪一个出现问题,都会在影响自身安全的同时,进而影响到公共安全,发生在武汉的“3·11”交通事故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现在,仍然需要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司机,必须把拒绝酒驾和疫情防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视起来,认真吸取惨痛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保交通安全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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