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隐瞒行程 封丘两男子分别被行拘、罚款

2020-03-19 10:40:02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崔敬)3月18日,记者了解到,封丘县两名男子因隐瞒其在疫情防控期间行程,封丘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38岁的村民李某某于3月4日从迪拜乘坐飞机返回国内。当天夜里,他回到封丘县李庄镇海庄村家中,未及时向所在镇政府或村委会如实汇报其从国外回到家中的情况。
 
3月8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海庄村李某某家中询问其是否最近刚从国外回来时,李某某谎称其在2020年春节前已经来到国内。3月12日,海庄村党支部书记找到李某某问其近期的活动范围,李某某依旧隐瞒3月4日从国外回来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400元。
 
无独有偶。封丘县城关镇工作人员工作时发现,在疫情防控期间,封丘县曹岗镇郭杏头村39岁村民郭某某曾于2月27日离开家到郑州,当晚坐飞机到珠海,2月28日到澳门。3月5日离开澳门,当晚乘坐高铁到郑州,再从郑州坐车回到封丘县曹岗镇郭杏头村家中。
 
封丘县城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曹岗镇郭杏头村委干部在询问郭某某时,郭某某隐瞒了其从澳门回来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郭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罚款200元。
 
民警提醒,疫情防控时期,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名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广大群众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主动服从核查、防控、隔离、报备等措施。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打击。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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