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 我市对全市冷链食品经营者发出提示

2020-12-23 10:30:38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崔敬)12月21日,记者了解到,鉴于当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我市对全市冷链食品经营者发出提示,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规范冷藏冷冻食品经营秩序,保障全市群众身体健康。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在进口冷链食品当中或者食品外包装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并感染到人,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确实存在被污染的风险。鉴于当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冷链食品经营者发出提示。

提示要求生产经营必须资质合法。各冷链食品经营者、第三方贮存服务者必须取得相关合法资质方能经营。第三方贮存服务者必须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健全购销台账,如实记录冷藏冷冻食品的名称、数量、来源等购进记录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对每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冻品进货查证验货,保证食品可追溯,严禁采购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不合格、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冷链食品。

近期尽量不采购、销售、使用进口、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如需购销进口、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加强冷链食品监管的一系列紧急通知,应索取并留存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货物消毒证明、产品追溯信息,凡是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如冷库内已有进口、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马上通知当地核酸检测机构对食品外包装、库内、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发现疫情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办。同时,要积极配合疾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常态化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

此外,社会各界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冷链食品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认真处理,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冷链食品行为。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