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参数调整 调整部分差额本月发放到位

2020-12-15 15:03:53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李蕊)12月14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企业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养老金计发相关参数作出调整,相应的养老金也随之调整。

按照有关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过渡和相关参数调整工作。具体来说,与之前相比,2020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相关参数调整共涉及三个数值变动。分别是:计发养老金时“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数调整为“2020年全省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5635元”;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数调整为“2020年新乡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5079元”;计算实际缴费指数时,从2020年1月1日起,以本人实际缴费水平与对应“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标准4975元”参数的比值确定。

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员解释说,本次调整只针对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实施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过渡工作,主要是为了确保参保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在有实质性下降的同时,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过渡。因为2019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按此通知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调整后,各省要制订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过渡期内,省人社部门和省财政部门会公布当年养老金计发相关参数。

据悉,本次调整主要涉及我市2020年1月1日以来新办理退休人员约10700名。调整后这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会随着退休人员自身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工资高低等情况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经统计本次调整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以2020年7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的王女士为例,退休时其工资1750.57元,调整后为1841.16元,增加了90.59元,补发8月份至11月份差额362.36元。

截止到2020年11月底,我市已顺利完成全部调整工作,这部分人员1月~11月之间的养老金差额补发部分会随着12月养老金发放到位。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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