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为红色

2020-12-09 12:37:30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王新林)为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2月7日18时,我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12月7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12月7日至12日,我市将经历一次严重污染过程。为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污染天气来袭,公众应适当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确须外出的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教育部门要负责督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等。

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后,根据强制性污染减排要求,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要根据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其中,工业源要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外)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等。

移动源减排措施要求,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禁止通行等。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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