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人,9月1日起 《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实施

2020-08-03 16:46:25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记者刘志松崔敬

7月30日,我市召开《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暨新闻发布会。《条例》系统规范了影响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方因素,总结固化了我市消防专项整治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为促进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开创了设区的市人大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立法的先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消防工作任务叠加,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给予立法保障。我市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找准“居民住宅区”这个“小切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这篇“大文章”,对上位法予以细化补充。

2019年11月,我市启动了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立法

程序。2020年4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6月3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全票批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条例》从提出立法动议到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历时3年。作为专门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全省乃至全国是第一例,是我市拥有地

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五部实体法,也是建立立法项目培育机制后培育制定的第一部法规。

《条例》的制定,开创了设区的市人大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立法的先河,《条例》的贯彻和施行,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实施后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法律处罚将“有法可依”

《条例》分为总则、消防安全职责、规划和公共设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39条。明晰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职责。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予以规范,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全覆盖。

《条例》突出强化公共设施的建管维护,细化了消防车通道的检查维

护、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改造、高层住宅建筑的微型消防站建设等内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维护予以规范。

此外,《条例》还对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同时,依照《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新乡实际,对不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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