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楼梯无护栏安全隐患谁监管

2020-06-15 16:17:14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姬国庆
6月11日,市民李女士向《平原晚报》反映,两个月前,她在牧野区高湾好又多百货超市(以下简称超市)上班时,因超市步梯口没有安装护栏,导致她在运送货物时从楼上跌落,身受重伤,而超市在支付她7000元住院费后,便不管了。(《平原晚报》6月12日A05版报道)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因为这个月是“安全生产月”,所以此时评论这条新闻有着更加重要的提醒作用和社会意义。
这条新闻的标题是《超市楼梯无护栏员工跌落摔重伤》,毋庸置疑,李女士是在超市楼梯处受伤的。
众所周知,楼梯是个危险区域,必须安装护栏,这样才可以起到防护作用。否则,如果出现安全隐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但是这家超市竟然没有在楼梯处安装护栏,是不具备安装护栏的条件,还是超市缺乏资金呢?因为新闻报道中没有说明不安装护栏的原因,所以我们无法得知个中内情。
好在,“4·02”安全事故发生后,超市闻过即改,亡羊补牢,在楼梯处安装了护栏,消除了这个安全隐患。
超市是个公共经营场所,不但有工作的员工,还有到超市购买商品的顾客,涉及到的人员多且复杂,必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否则,任何一个地方存在哪怕一丁点儿的安全隐患,就有可能酿成安全事故,“4·02”安全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教训深刻。
确实如此,“4·02”安全事故发生后,李女士不但要忍受受伤之痛,身体和生活受到影响,而且因为维权没有成功,还给其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和影响。
虽然我们不知道超市没有安装护栏的真相,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超市的安全意识肯定不高,肯定没有切实重视安全工作。另外,超市还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等。
试想,如果超市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很强,如果他们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还会对超市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吗?还会让楼梯没有护栏吗?
值得进一步追问的是,超市作为公共经营场所,开业前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特别是安全方面,必须达到安全条件和标准后方可开门营业。否则,如果超市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是不应该让他们开门营业的。
也就是说,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尽到了监管责任,提前排查出了超市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超市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4·02”安全事故很大程度上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在此,我们希望经营者能够认真吸取“4·02”安全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对自己的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我们还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切实尽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定,对自己监管的经营场所严格监管,督促经营者全面做好安全工作,筑牢安全防线,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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