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孩子溺亡事故需要“齐抓共管”

2020-06-03 11:20:47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姬国庆
 
虽然年年提醒,但这样的悲剧年年发生。5月30日下午,封丘县潘店镇大岸村申庄排渠内,两名男孩儿不幸溺水身亡。(《平原晚报》6月1日A04版报道)
 
在“5·30”溺亡事故中,一下子就失去了两条年轻的生命,令人痛心。“5·30”溺亡事故的惨痛教训足以让社会警醒,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尽到责任,给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我们看到,这条新闻标题的引题是“悲剧再发生”,之所以说“再”,意思就是说以前发生过。
 
确实如此,近年来,每到这个季节,各地就会频频“再发生”孩子溺亡事故,这已经成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正如这条新闻导语第一句话所言的那样,虽然年年提醒,但这样的悲剧年年发生。对此,我们感叹之余不禁要问,为什么孩子溺亡事故一再发生呢?
 
客观而言,爱水是孩子的天性,大部分孩子喜欢玩水。但是,孩子在水中一旦遇到意外情况,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5·30”溺亡事故再次敲响了预防孩子溺亡事故的警钟。
 
表面看,溺亡事故是孩子自己造成的,实际上,在每一起孩子溺亡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些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失职的问题。
 
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和相关职能部门,都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安全。
 
作为家长,既是孩子最亲的人,也是保护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孩子发生溺亡事故,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的家长。
 
家长应当切实尽到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孩子去向,千万不要让孩子到存在安全隐患的水源地玩。特别是居住在危险水源地附近的家庭,更加需要家长多操心。
 
作为孩子,听老师话的程度远远高于家长,所以老师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效果比家长更好。作为老师,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入脑入心,切实尽到教育之责。
 
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尽到责任的是,应提前对我市所有的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等水源地进行一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
 
相关职能部门还应当在水源地设置防护设施、警示牌等。与此同时,还有必要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发现孩子在水源地玩水要及时劝阻,严防死守。
 
我们相信,只要家长、老师和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都尽到了各自责任,就可以给孩子织密预防溺亡事故的“安全网”,就可以有效预防孩子溺亡事故的发生,就可以让孩子更安全些。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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