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罚单”很给力环保执法好榜样

2020-05-26 12:16:33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姬国庆

昨天,我们以《卫辉“第一张罚单”警示所有餐馆》为题,对卫辉“第一张油烟污染罚单”一事进行了评论。今天,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是,那个案例难道只对餐馆具有警示意义,是不是对其他执法部门也具有借鉴作用呢?

客观而言,不管哪个领域,我们并不缺少相应的法律,关键是看执法部门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否则,“看上去再严”的法律也会像不起净化作用的油烟净化器那样,成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我们看到,这条新闻的标题是《卫辉市城管局开出第一张油烟污染罚单》,依此理解,在此之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早就存在,但是执法部门据此对餐馆进行处罚的案例并不多。

此次,卫辉市城管局餐饮油烟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对违犯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的餐馆开出“第一张油烟污染罚单”,无疑是动真格的,不仅体现了执法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态度和决心,而且给其他执法部门树立了环保执法好榜样。

卫辉市城管局餐饮油烟管理办公室开出“第一张油烟污染罚单”,意味着执法部门治理餐馆油烟污染不再是“口头监管”,而是实实在在地让餐馆付出金钱和停业整改的“双重代价”,这样的执法很给力。

很明显,卫辉市城管局餐饮油烟管理办公室开出的“第一张油烟污染罚单”,在治理餐馆油烟污染上开了个好头,所具有的警示意义显然不容小觑。它意味着,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可不是说着玩的,也不是“看上去严”,而是如果餐馆胆敢污染环境,必将付出相应的代价。

但愿这“第一张油烟污染罚单”,能对其他执法部门起到积极的“抛砖引玉”作用,从而更好地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有鉴于此,我们也希望其他执法部门也能“紧随”卫辉市城管局餐饮油烟管理办公室“其后”,自觉履职,严格执法,对违犯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的餐馆“该出手时就出手”“该罚款时就罚款”,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绝不手软,毫不留情,让污染环境的餐馆付出应有的代价,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我们认为,尽管治理餐馆污染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只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勇担当,动真格,敢碰硬,严执法,所有的餐馆就不敢“顶风制污”了,我们就可以逐渐拥有更多的更洁净的空气。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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