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记者陈卓)5月13日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新乡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要求,2020年5月份至11月份,我市将开展确定补助对象、实施改造、发放补助金、检查验收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农户最高可获得1万元补助。
据了解,2019年,中央、省下达我市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2800户,通过对农房拆除新建或加固改造进行支持,逐步实现我市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村住房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方案》要求,2020年5月至11月,我市将开展确定补助对象、组织农户进行房屋建设、发放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检查验收等工作。
哪些群众符合补助条件?其中,补助对象为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有意愿建设抗震设防达标住房的农户;现居住房屋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有加固意愿的农户。将优先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区和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同年度已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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