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科退还游客10元“参观费”辞退镇国塔的文物保护员

2020-04-24 11:09:46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张延)针对卫辉市镇国塔乱收费一事,4月20日,卫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回应称,因私自收费,镇国塔文物保护员被辞退,退还多收游客的10元钱。

4月20日上午,该局主管文物的负责人组织召开由文物科、博物馆、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

镇国塔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属于文物景区,不具备开放条件。文物部门对文保单位具有监督管理职能,所有文物保护员属于义务看护文物,不得私自乱收费。

经调查,4月19日,镇国塔文物保护员私自向游客收取10元门票属于乱收费问题。之后,将由文物科出面,将10元钱退还给游客。同时,辞退看管镇国塔的文物保护员。

文物管理部门将加强文物巡查,保障文物安全,并坚决杜绝文保单位乱收费问题。文物管理部门还将加强与镇国塔所在属地城郊乡政府的联系,切实落实管理监督措施。

为了让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管理文物保护工作,杜绝乱收费问题,文保单位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0373-4483705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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