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司机刘某因为让同车人在高速上停车“方便”,被民警依法处罚。
□记者申长明
【停车“方便”危险重重】
4月18日下午,司机刘某和朋友一起驾车外出办事。17时30分许,当轿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04公里处时,车上的4名男子称想下车“方便”一下。想着也不需要太长时间,刘某就将轿车停在了路边。
就在几名男子“方便”时,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并且轿车后连警示标志也没有,此时路上车流量巨大,随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以案说法 司机后怕】
司机刘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不以为然,称同车人想“方便”,他就停车“与人方便”。民警问,旁边就是收费站,为啥不到收费站“方便”,刘某解释在路上停车也不需要太长时间,到收费站“方便”有点儿耽误时间。
看到刘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民警将该车带至新乡收费站,先对刘某及同车人进行普法宣传,又结合血淋淋的事故案例讲解了在高速路上停车的危害,刘某等人才感到了后怕。
【罚款记分 得不偿失】
民警依法当场对刘某做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民警告诉刘某,滚滚车流之中停车高速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罚款记分,还将承担事故责任,轻则赔偿经济损失,重则还要承受牢狱之灾。刘某感慨如此“做好事”实在是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