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卫辉段动态称重检测点 未超重却频收违法告知书 车主质疑“千里眼”看走眼

2020-04-10 14:22:56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众所周知,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能让违法超限车辆无处遁形,是科技治超的重要手段。但4月7日,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卫辉市107国道K649+300M处的“千里眼”好像“走了眼”,自己并未超重的货车在途经此处时,被检测出超重18吨,这让他感到有点冤。

杨先生向本报反映,近日,他连续两次收到了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下达的《超限车辆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记者看到,该告知书显示,其单位的两辆货车分别于2月25日、2月29日通过上述路段时,被动态称重检测出货车总重超重18.12吨、15.48吨。

同时,杨先生出示了其货车拉出货物时的过磅单。记者看到,2月25日,这张辉县市东沟河建材有限公司的运输单显示,车牌号为豫GD9699的货车运输货品为石粉,毛重为49.76吨,净重为34.54吨。但非现场执法车辆检测单显示,该货车总重67.12吨,车辆限重为49吨,超限重量18.12吨,超限率达到37%。杨先生说,超限超载车辆不能上高速,自己平时在营运时,从不敢超限超载。

4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处理室。令人意外的是,除了杨先生外,这里还聚集了近20名货车车主,均是反映自己的货车并不超重但却被动态称重检测出超重。

一名车主向记者出示了其收到的非现场执法车辆检测单。检测单显示,3月2日,这辆车号牌为豫GE8173的两轴货车通过上述路段时,该车被检测总重为25.52吨,限载为18吨,超限重量为7.52吨,超限率高达41.8%。

“我这是平斗货车,没有进行过改装,不需要称重,肉眼看照片就可以判断出我并未超重。”这名车主直呼冤枉。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相关负责人冯金明。他表示,目前,该所正在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事发处的称重检测系统是否存在技术性问题进行调查。

对于车主们的疑惑,冯金明表示,只要车主能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都可以前来复议、申诉。处理室进行初步审核后,会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再次审核,一旦有结果会及时通知车主,并收回之前的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

记者崔敬刘萌萌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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