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我市初三年级13日开学 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的返校复学时间另行通知

2020-04-09 12:05:49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丁艳冰)继4月7日高三年级复学后,初三年级的家长和学生也迎来了好消息,4月13日,初三年级到校报道正式复学。

记者了解到,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综合组备案决定,4月13日,全市九年级及中职学校毕业年级有升学任务的学生报到,组织进行开学第一课;4月14日正式上课。除高三、九年级及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外,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的返校复学时间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我市要求,各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建立健全开学工作体系,妥善做好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及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等各项工作安排,对所辖各学校开学准备情况进行摸排调研,全面排查防控人员、物资储备、隔离场所、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做出科学评估,按规定程序组织师生返校。凡不符合开学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学。

开学后,各学校要实施错时入校和弹性离校,严格执行《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智慧校园系统”作用,提前将测温设备调试到位,切实加强校园管控,进一步严格校门出入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

虽然开学在即,但网课不能停。我市要求各学校在正式开学前,要持续推进“停课不停学”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在线学习平台、线上教学直播平台等国家网络云课堂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卫生知识普及和教育教学活动,并通过网络平台向师生推送开学后各类注意事项,具备条件的要组织“线上家长会”“线上班会”,为家长和学生做好开学指导。

另外,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返校复课前,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返校复课后,各培训机构经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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