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停暖后热点问题消费警示 停暖后退费纠纷可投诉

2020-03-16 11:50:08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王新林)3月15日24时我市正式停暖。暖气停了,后续退费问题也提上日程。3月13日,市消费者协会就停暖后的消费热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公众,停暖后遇退费纠纷可投诉至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警示提醒大家,停暖后涉及退费的主要是分户计量用户,需要等计量数据核算之后才能办理退费手续。按照《河南省供热管理办法》停暖后两个月内完成结算,完成结算后相关热力公司会打印并发放计量结算单。

一般情况下,相关热力公司应咨询消费者意见,如果消费者下个采暖季不再使用暖气,需将结余费用退到个人银行卡账户的话,消费者需携带分户计量结算单、缴费凭证、用户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去相关热力营业厅办理退费。特别提醒:如非用户本人来办理,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根据《河南省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自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考虑到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部分热力公司完成结算后,用户可以在其公司的微信公众平台上查询到自家的分户计量相关数据。

另外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如果在退费过程中发生了消费纠纷,您可拨打3050315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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