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立法调研

2020-03-26 11:31:45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苏洪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3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要求,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立法调研,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立法做准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副主任路文忠参加调研,副市长王天兴一同参加调研。
 
  王乐新一行先后来到卫辉市唐庄镇谷驼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现场、凤泉区青龙山矿山环境生态治理现场、辉县市三原线二期尾矿治理区和朝阳建材矿山,实地察看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推进情况,了解难点问题和成功经验。召开座谈会,梳理了市、县有关部门和企业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中,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征求意见建议。
 
  王乐新指出,要提升思想认识,增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立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制定出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是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要把握好地方立法的特点和关键,坚持合法性、补充性、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找准题目,找准主干,找准存在问题,找准成功经验,广泛科学论证,最大限度地凝聚立法共识,通过立法有效解决我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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