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2020-02-19 10:40:41 来源: 新乡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为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防居民家庭火灾发生。居民家庭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及时关闭火源、电源、气源。浓度为75%的酒精为易燃液体,消毒和存放时注意远离明火,保持室内通风。不乱扔烟头和其它火种,教育儿童不要玩火。不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不私拉乱扯电线,不在同一插座上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损坏、挪用公共消防设施。

  二、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严格落实“打通生命通道”各项措施,严禁私家车、电动车、固定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实行封闭管理的社区、行政村、居民住宅小区及单位在采取进出口防疫管控措施时,必须留足宽、高均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能够保障消防救援车辆迅速通行。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医疗卫生、养老福利、商场超市等营业性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在岗在位。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修订灭火和疏散逃生预案,及时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做到有备无患。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检查、巡查,确保无违规用火用电、无停用消防设施、无脱岗漏岗行为。卫材企业要强化火灾防范措施,确保生产期间消防安全。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病房楼、发热门诊楼、住院部、餐厅、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和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等设备的检查、巡查。复工复产企业开工前,要全面检测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消防设施等,确保安全生产。要加强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检查,确保畅通。歇业单位要及时切断火源、电源(除消防用电)、气源,视情安排专人值班,加强防火巡查。歇业期间严禁场所内违规留宿住人。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疫情防控工作,在开展疫情摸底排查和防疫宣传时,一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提示,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复工复产单位要及时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使每名员工做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利用公告栏、电子屏、员工微信群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提示。
特此通告。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赵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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