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公开信

2020-02-05 10:44:38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乡市监察委员会
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公开信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近期,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投身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有力推动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展示了全市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十种失职失责情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凝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乡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十种失职失责行为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
 
二、未按规定值班值守的;
 
三、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真抓实干工作效果差的;
 
四、迟报、漏报、错报、瞒报疫情的;五、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的;
 
六、落实疫情排查、发现、报告、隔
 
离、救治等防控措施不及时、不到位的;
 
七、擅自发布疫情信息,造谣传谣、干扰破坏疫情防控的;
 
八、对制假售假、哄抬价格、欺诈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监管和查处不力的;
 
九、本人与往返疫区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不及时报告的;
 
十、其他失职失责情形。
 
新乡市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373-12388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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