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以来,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先后开展了两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57种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今年4月,我市被确定为河南省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市级区域联盟试点城市,将与新乡市、安阳市开展区域联盟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对国家、省组织集中采购品种以外的品种(产品),且临床技术成熟、使用数量较大、竞争相对充分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带量采购。
会上下发了《焦作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该方案,国家、省组织集中采购品种以外的品种(产品),将由市联采组组织,采取集中招标、谈判、议(竞)价等方式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在统计汇总各采购联盟医药机构相关产品年度采购量的基础上,根据中选企业数量,按照不低于医药机构年度总用量的50%至70%确定约定采购量,进行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
所选定的配送企业将具备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产品配送的能力。出现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将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中选产品质量和供应。参加集中采购的定点医药机构,将优先使用集中采购品种(产品)。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耗材的医药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奖补资金、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资格等考核中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