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省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顺利推广应用,全省18个省辖市车管所、108个县(市)车管所积极做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工作推广应用首日各项工作。各地充分预估可能面临的窗口业务压力,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点防控窗口压力剧增和相关突发情况。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了网络中断、突然停电、群众投诉等突发事件的情况处置演练,为首日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此外,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结合检验标志电子化工作要求,组织车驾管、科技、法制、秩序、事故支队就机动车登记、检验标志核发、路面执法、事故处理、提示告知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和业务流程进行了调整,保证全省和已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地区发放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得到认可,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在省内顺利通行。
如何申领?
据了解,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下同)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
对6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办理成功后,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
如何出示?
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