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43.8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0-08-24 09:10:03 来源: 新华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全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在山西太原举行。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在全国面上推开。目前,全国共有43.8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了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治理体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韩俊说,各地扎实开展成员身份确认,妥善处理政府指导和农民主体、尊重历史和兼顾现实的关系,明确政策底线,规范工作程序。各试点地区按照广覆盖、包容性原则,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治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制定本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标准,解决各种特殊情形和难点问题。目前,全国共确认集体成员6亿多人,广大农民在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两个方面都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稳步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建立,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韩俊介绍,中央要求,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各地按照折股量化集体资产、规范资产股权管理、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等步骤,扎实组织实施。多数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成员,有的地方还探索将未承包到户的土地资源按份额进行明确,逐步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全国共有43.8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据悉,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计划到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目前已安排扶持资金289亿元。农业农村部出台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和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助力脱贫攻坚。各地用好用活各项扶持政策,探索出了多样化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让农民群众获得了更多财产性收入。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村集体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以上的村占到48.2%,比2016年提高23.2个百分点;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是2016年的3.6倍,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中央明确要求,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韩俊提出,要加快改革试点进度。从各地情况看,大规模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结束,各地已进入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攻坚期。目前,全国有74.5%的村完成改革,70.1%的村领到了登记证书。河北、湖南、陕西等11个省份90%以上的村完成改革。现在是最后的冲刺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时间观念,加大改革力度,统筹安排进度。(记者 乔金亮)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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