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必须设电梯

2020-07-07 12:46: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6日电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6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发布25项地方标准。其中,《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25项地方标准中,《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是全国首个针对实验室VOCs污染防治领域的技术规范,规定了实验室VOCs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有机溶剂使用及操作规范、有机废气收集及净化等要求,减少实验室VOCs排放,保障实验操作人员安全健康,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世界同类气候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先进水平为目标,将居住建筑节能率由75%提升至80%以上。

  《住宅设计规范》从居住安全、居住品质、居住科技等多方面出发,提升住宅全生命周期品质。在居住便利性方面,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在住宅宜居性方面,规定卧室、起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了10厘米;在居住安全性方面,规定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米。

  《胡同游服务规范》规范了“胡同游”区域的服务设施条件、服务质量要求、环境保护和卫生服务、安全应急服务、投诉处理及服务改进等内容,有利于提升我市“胡同游”服务质量,促进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的什刹海、南锣鼓巷、前门大街、大栅栏、琉璃厂、国子监、五道营等具有北京历史特点的“胡同游”健康发展。(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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