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统筹配置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公共资源,重点投向县城(县政府驻地镇或街道及其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在布局建设各类公共设施时,注重做好与邻近地级市城区同类设施的衔接配套。兼顾县级市城区(市政府驻地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及其他区域),以及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将其一并纳入目标区域。
据统计,县及县级市数量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三分之二。2019年底,县和县级市数量分别为1494个和387个,二者共计1881个,约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数量(967个)的2倍。从经济看,2019年县及县级市GDP体量为38万亿元左右,占全国GDP的近五分之二。其中,作为县域经济核心的县城及县级市城区GDP占全国GDP的近四分之一。从人口看,县城和县级市城区常住人口分别为1.55亿人和0.9亿人左右,共计2.4亿人左右,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数量约为158个、镇区常住人口约为0.3亿人),已具备小城市甚至中等城市城区的人口规模,但公共资源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仍按照镇级来配置,与实际民生需求相比存在很大缺口,“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日益凸显,因此将特大镇一并纳入此次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聚力推进17项建设任务。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托育设施、文旅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的资金从哪里来?该负责人表示,将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合理设计资金保障方式,既拓宽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又调动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通知》明确,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各地区发展基础和要素条件,建立分区分类推进建设的支持引导机制。优先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县城建设,率先实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有序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含边境地区重点县城)建设,加快增强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提高对农业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能力。
“在此基础上,为加快形成投资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强化典型引路、发挥头雁效应,我们会同各地区以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为基本要求,在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示范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对这些示范县及县级市,将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并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各地区要综合考虑发展需求、资金保障、财务平衡及收益状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谋划设计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该负责人表示。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防“半拉子工程”,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严防“大拆大建”,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严防“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