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根据有关行业协会测算,近几年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0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外运、填埋和露天堆放等方式处理,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产生有害成分和气体,造成地下水、土壤和空气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意见》明确,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要以“统筹规划、源头减量”、“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创新驱动、精细管理”三大原则为指导,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推行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管控和再利用。
《意见》要求,2020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意见》强调,要落实建设单位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首要责任;各参建主体要积极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管理,积极引导支持,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提出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和指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城市建设司负责人表示,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实施绿色策划和绿色设计是关键。施工现场是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主战场。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在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与存放、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