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通报,近日,鹤壁市淇滨区西郭庄村8岁女孩郭某某被狗咬伤。事发后,郭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现伤情基本稳定。
接报警后,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肇事犬只予以捕杀,并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对犬只主人郭某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对郭某是否涉嫌其它违法犯罪做进一步调查。民事赔偿部分,相关司法部门正在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依法规范养犬,对违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內饲养禁养犬只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处。